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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商务委介绍,日前,市商务委、上海海关、市药监局、市科委、上海科创办联合发布《上海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》,提出建立生物医药企业(研发机构)进口研发用物品“白名单”制度,完善信息化监管,提升进口便利化程度,实现“白名单”物品进口不需办理《进口药品通关单》。详见图解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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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上海发布
编辑:李璨
上观号作者:绿色青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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